关于注销朱国臣《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朱国臣于2006年10月10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728-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28-3-6,2018年8月15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朱国臣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728-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