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芳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3 17:28 浏览次数:

李胜利、李肖芳于2009年10月30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嘉国用(2009)第0702-5-601号,于2013年12月18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095214、0095213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大众街区2栋5-601号。2018年11月12日依据《独生子女证》、《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所有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遗产继承分割协议》、《放弃声明书》、《法定继承询问笔录》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大众街区2栋5-601号遗产权利单独继承在李肖芳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李肖芳名下。

联系电话:6306112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