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甘肃矿区中核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公告
甘肃矿区中核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安远沟村六组村道东侧15427.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嘉国用(2008)第3124号。因甘肃矿区中核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改组,决定无偿交回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注销甘肃矿区中核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嘉国用(2008)第31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
本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将依据《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注销甘肃矿区中核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登记。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