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王秀凤《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王秀凤于2009年11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1223-5-4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益民小区23栋5-401号, 2018年9月1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王秀凤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1223-5-4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