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系列活动 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
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这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依法全面推进、深度治理的新阶段。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依法严惩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系列活动。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强化组织领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方式,进一步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确保全体干部深刻理解其内涵精髓,并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5月1日以来,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悬挂户外宣传横幅、滚动播放LED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分批、分期、分次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等多期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及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市“法治护航 平安万家”法治宣传活动、“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宣传活动,紧抓自然资源行业领域特点,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法律宣传资料100余份。通过这些活动,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为创建平安稳定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深入推进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 稿:刘孜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