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纪实 | 遏制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新发,开启“交房即交证”新时代

发布日期:2022-04-18 16: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为解决购房人长期以来的“心病”,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嘉峪关市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新建商品房“交房长期办不了证”“住权与产权不同步”问题,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措施,为开创嘉峪关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做出全新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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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 夯实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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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统筹部署推进全市“交房即交证”工作。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抓总,住建、税务、房产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梳理分析“交房即交证”工作开展的“堵点、难点”,制定可行操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管理、专人跟进、限时办结,合力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稳妥有序完成。目前,《嘉峪关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征询发改委、住建、税务等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预计到2022年8月1日起可在全市域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从源头遏制“登记难”问题新发,确保不产生新问题、不激发新矛盾、不留下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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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摸清底数 强化制度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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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原则,对全市行政区划内新建商品房项目和已开发销售但未交房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可纳入“交房即交证”实施范围的项目。组织嘉峪关市行政区划内在建项目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座谈交流会,宣传文件政策,明确“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条件和工作流程,制定可开展“交房即交证”项目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交房即交证”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等,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直接交付使用,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保障购房人权益及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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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舆论导向 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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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充分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流程、信息共享、提前服务,将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服务进行推展延伸。在“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中尊重企业群众意愿,切实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红利惠及千企万众。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广播、张贴告示等方式,宣传该项便民利企举措,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设,切实履行企业在办理不动产权中的主体责任。各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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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蒋   欣
版式编辑:宋   瑾
审  核:刘伟伟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