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1.53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其中:0—15岁人口为5.3万人,占16.8%;16—59岁人口为21.42万人,占67.93%;60岁及以上人口4.81万人,占15.27%;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万人,占11.41%。人口出生率为9.67‰,人口死亡率为5.86‰,自然增长率为3.81‰。城镇人口29.77万人,城镇化率为94.44%。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863元,比上年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263元,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6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136元,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66万人,增长5.53%,其中职工9.82万人,增长6.58%,离退休人员3.84万人,增长2.96%;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21万人,增长6.25%;年末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0.63万人,下降6.98%,其中职工7.66万人,下降8.32%,离退休人员2.97万人,下降3.32%;参加失业保险6.67万人,增长1.36%;参加工伤保险7.29万人,下降0.67%,其中参保农民工1.07万人,增长22.05%;参加生育保险6.81万人,下降1.81%;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8万人,增长2.22%。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6215人,下降12.5%;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2597人,增长8.03%;城乡医疗救助1821人次;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393人,增长2.1%;市慈善协会接受社会募捐317.83万元,增长47%。年末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个,养老服务机构10个。社会服务机构床位40张,养老服务机构床位844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