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出售等环节审查审核及监督。负责处理住房改革政策遗留问题、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及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物业管理配套办法和政策;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市场监督检查和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监管审批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及使用;负责拟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标准,划定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和物业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