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文件废止的公告
我局于2019年5月27日起草了《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资金的报告》(嘉住建发〔2019〕225号),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因该报告财政部门未批复,所需工作资金也未落实,因此此项工作并未开展。根据嘉峪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废止该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