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0 17: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信息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编制嘉峪关市信访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嘉峪关市信访局综合科(地址:嘉峪关市雄关广场东侧,邮编:735100,电话:6328033)。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渠道

  1、市人民政府网站。

  2、市委、市政府信访室公示牌。
     3、新闻媒体。
   (二)公开内容

  信访局是一个信息公开中比较特殊的部门,面对大量的上访群体,我局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但是这些工作很多都涉及一些个人、群体利益,信息一旦公开就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因此,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要求,依

  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的进行了公开,对于业务上的一些信息我局都采取综合科严格把关、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1、公开信访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

  2、接待热线电话,局长信箱,监督投诉热线电话;

  3、公开信访指南和信访目录,对信访人的权利、义务和上访程序等进行公开;

  4、公开《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市信访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情况

  本年度市信访局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市信访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因我局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需求,公开内容上业务动态方面较少,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办的联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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