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6 08: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函〔20156号)和《嘉峪关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工信委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03月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由原市经济委员会和原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局)整合组建的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对全市工业经济的宏观调控、预测分析、综合服务和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制定和实施我市工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等主要职责。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我委对全委工作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等在网站及办公场所进行公开,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涉密信息审查,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将信息公开工作和经济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主动、准确公开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行政权利运行信息公开情况。加大行政许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运行公开透明,认真梳理了目前保留的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保留事项工作业务信息,并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准确的通过我委网站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资金流、单位行政经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保证了财务公开、费用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我委不涉及该类信息公开情况。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市工信委网站在线服务栏目和企业供需平台等栏目服务企业,大力宣传和推介本地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共通,加快各类企业产品流通速度,将产品的供需情况及时公开,促进企业经济增长量,推进经济发展。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实时更新企业信用网信息,通过设立企业信用“红黑榜”,定期公示企业的奖励信息及失信信息,将诚信经营受到表彰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将失信违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一旦企业进入“黑名单”将“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截至目前,公示受到表彰企业110余家,失信违规企业10余家。

三、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工信委网站、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委内期刊等形式,全面公开市工信委的政务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动态类信息844条,其中: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信息数492条,在《甘肃日报》、《嘉峪关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168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数184条,编发《工业运行与发展》35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350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未接到群众通过填报“依申请公开表格”,向我委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全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接到过一起举报和投诉,也没有因此而发生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了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理和回应机制。通过密切关注涉及我委重要信息,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发布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建立多渠道信息平台。通过对网站的改版,进一步强化了网站的功能,简化了网站界面,更加提高了网站的便捷性、实用性,建立了市工信委官方微博并取得认证,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能更好的发布权威信息,截至目前,通过市工信委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0余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由于全年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同时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覆盖面宽广,造成个别信息发布时间偶有滞后。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机构和制度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确保重要信息不遗漏、少失误。三是创新信息报送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信息化等现代信息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向市政府报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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