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若干措施》解读
《嘉峪关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若干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0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峪关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若干措施》(嘉政办发〔2022〕5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省上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前期工作,持续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该《若干措施》。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60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21〕17号)、《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73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办发〔2021〕10号)。
三、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按照立项及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从优化项目前期服务、精简审批环节、明确豁免清单、推行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了27条改进措施。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简化措施。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围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简化措施。
(三)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围绕“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雷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精简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简化措施。
(四)竣工验收阶段。提出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具体措施。
(五)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标准地’出让、事中事后监管、跟踪问效”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