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2-23 14: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新闻网

  (二)申请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专利的,按照国内专利申请资助标准予以办理。

  (三)国外专利申请资助

  1.向国外申请专利目前只限于资助美国、日本、欧盟等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要成员国的发明专利。

  2.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发明专利的,分阶段进行资助。进入国际阶段并获受理的,每件资助5000元;进入国家阶段并获授权后,每件再资助5000元。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发明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0元。

  3.同一专利申请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只对最先获得授权国家的专利进行资助。

  (四)专利奖励标准

  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