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6 09: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嘉峪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目前已征求部门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预案》由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总则。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等内容。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挥体系,一是设立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设立了现场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下

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保卫、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专家支持、处置保障9个小组,明确了各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第三部分 监测和预警。重点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划分重点监测内容、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建立预警发布系统,完善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明确预警发布范围,及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方面做好防范应对准备。第四部分 运行机制。明确了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等工作程序。明确了事故单位先期处置的工作任务,特别强调事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明确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主体,规定了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形和采取的措施。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工作程序及具体内容。要求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遇难受伤人员抚恤、救治和理赔,归还调用征用的物资,做好环境污染物清理等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明确了队伍、物资装备、资金、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技术力量保障的具体内容,形成了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第七部分 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和修订、预案演练、宣传与培训等内容。第八部分 责任与奖惩。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的适用情形。第九部分 附则。明确了《预案》的名词术语和实施日期。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