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情况的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上报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
自查工作情况的函
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对我市政府部门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现将我市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始终坚持政务新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群众的正确导向,切实履行职责,将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监管纳入常态化监管工作范围。一是建立常态化抽查工作机制,每日安排专人对我市政府部门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每日抽查情况形成值班记录。二是每月月底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对我市政府部门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报至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并进行全市通报。
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
(一)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情况
截至3月9日,我市政府部门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44个,其中微博5个、微信公众号35个、“今日头条”4个。此次共抽查政务新媒体44个,抽查比例为100%,检查范围主要包括链接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功能实用情况及是否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是否泄露国家秘密、是否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合格的政务新媒体42个,不合格2个,总体合格率为95.5%。
(二)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
1.由于2018年3月后开通的微信公众号均无留言功能,钢城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钢城街道”为新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因此无法设置留言功能。经协调,钢城街道办事处将在微信公众号首页底部增加链接,链接内容为我市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以此为依托,完善互动回应功能,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2.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嘉峪关税务”首页底部“微信认证”为办事群众前往税务局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时,需连接大厅WIFI进行认证后才能打开,因此在普通网络环境下无法打开,我市已督促税务局立即进行整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抓紧整改中。
三、政务新媒体变更情况
(一)为第一时间发布工作动态,加强政民联动,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雄关街道办事处及钢城街道办事处新开设微信公众号“嘉峪关市雄关街道”、“钢城街道”,特此报备。
(二)为加强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宣传和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农业农村局新开设微信公众号“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特此报备。
(三)为加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推广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司法局新开通新浪微博帐号“嘉峪关司法”,账号认证为嘉峪关市司法局官方微博,特此报备。
(四)工信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对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的要求,对其今日头条号“嘉峪关工信”予以关停注销,目前该账号已关停,特此报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责任,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开设规范、保障到位、管理有序,为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继续贯彻落实政务新媒体常监管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对我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坚持抽查工作机制,继续认真落实日常监测管理责任,结合我市政务新媒体整改过程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跟进,集中精力重点督促我市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建设与更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监管,持续发力,不断提高我市政务新媒体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确保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三)确保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我市将针对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尽快进行整改。并要求各部门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再一次对政务新媒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核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工作
我市将在本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帐号”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继续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清理、优化整合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环境。
附件:嘉峪关市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嘉峪关市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表
序号
新媒体类型
新媒体名称
主体类型
代表主体名称
结果
存在的问题
1
微信
嘉峪关政府网
地方政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格
无
2
微博
嘉峪关政府网
地方政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格
无
3
微信
嘉峪关市雄关街道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雄关街道办事处
合格
无
4
微信
钢城街道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钢城街道办事处
不合格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5
微信
嘉峪关市郊区工作办公室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郊区工作办公室
合格
无
6
微信
雄关发改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格
无
7
微信
嘉峪关市教育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教育局
合格
无
8
微信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
合格
无
9
微信
嘉峪关市工信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格
无
10
微信
嘉峪关市公安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公安局
合格
无
11
微博
嘉峪关公安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公安局
合格
无
12
今日头条
嘉峪关公安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公安局
合格
无
13
微信
嘉峪关市民政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民政局
合格
无
14
微信
嘉峪关市司法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司法局
合格
无
15
微信
嘉峪关普法汇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司法局
合格
无
16
微博
嘉峪关司法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司法局
合格
无
17
今日头条
嘉峪关司法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司法局
合格
无
18
微信
嘉峪关市财政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财政局
合格
无
19
微信
嘉峪关人社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格
无
20
微信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合格
无
21
微信
嘉峪关生态环境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合格
无
22
微博
嘉峪关生态环境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合格
无
23
今日头条
嘉峪关生态环境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合格
无
24
微信
嘉峪关市水务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水务局
合格
无
25
微信
嘉峪关河长制工作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水务局
合格
无
26
微信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合格
无
27
微信
嘉峪关商务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商务局
合格
无
28
微信
嘉峪关文化和旅游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合格
无
29
微信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格
无
30
微信
嘉峪关应急管理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合格
无
31
微信
嘉峪关市审计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审计局
合格
无
32
微信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合格
无
33
微信
嘉峪关市场监管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格
无
34
今日头条
嘉峪关市场监管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格
无
35
微信
嘉峪关市体育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体育局
合格
无
36
微信
雄关统计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统计局
合格
无
37
微博
雄关统计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统计局
合格
无
38
微信
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合格
无
39
微信
嘉峪关税务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税务局
不合格
首页底部链接“微信认证”打不开
40
微信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合格
无
41
微信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合格
无
42
微信
嘉峪关市地震局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地震局
合格
无
43
微信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合格
无
44
微信
嘉峪关公共资源交易
地方部门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