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嘉峪关市委、市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31-8418642)、电子邮件(zgb8418642@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0日至23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pdf
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10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问题
问题表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甘肃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认识不深刻,一提发展就想着铺摊子、上项目,有时不惜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一些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总是强调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历史欠账多等客观因素,存在“等靠要”思想。一些干部缺乏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有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能拖则拖,导致愈演愈烈,有时突破底线乱作为、甚至出现谎报瞒报的严重情形。
整改目标: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各级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稳步提升,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得到回应,生态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整改情况:
1.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引导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印发《关于着力打造“六个典范”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工作推进机制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实施方案》,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市。举办2024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和环保专业人士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执法等方面内容,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2.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2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0余次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河湖长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前往工业企业、洗车门店、废弃矿山,实地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依法依规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不断强化各自领域内生态环境监管,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认真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全市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14家单位和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统筹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月梳理汇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省整改办报送进展报告。通过预警、督办、通报、工作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联动,2024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件,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0件,下发整改通知33份,罚款212万元。
5.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定期依法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排查,按月填写《干部监督工作信息表》,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
整改结论:通过整改,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级、各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市上下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规划、同推进,切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生态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