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公示(第八批1件)

发布日期:2023-12-08 17: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GS202311280039昌明小区内30号楼南侧建立的两堵墙已有十几年一直未拆除,建设方不详,路面未硬化,垃圾乱扔在里面,污染环境。嘉峪关市土壤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昌明小区30号楼两堵墙分别位于该楼体东南侧及南侧,两堵墙于2003年7月由嘉峪关市雄关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建成;该楼南侧和西侧有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的砂石地面,未硬化;楼后空地垃圾主要为干枯草木树枝、砂石、砖块。属实1.立即拆除昌明小区内30号楼南侧和东南侧的两堵墙; 2.立即清运30号楼南侧、西侧空地内垃圾,并将该区域纳入物业保洁范围,日常按时进行清扫;3.2024年5月开始对该栋楼南侧未硬化地面进行改造,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11月30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促责任人已拆除围墙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长城物业公司已将该楼南侧空地垃圾清理完毕,清扫面积约500平方米,清运垃圾约2吨,后续将持续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市住建局已将该栋楼及其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列入嘉峪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2024年5月开始对该栋楼南侧未硬化地面进行改造,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阶段性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