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公示(第十批2件)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GS202311300026 | 酒钢集团下属的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不详),经营不锈钢、各类生产出的钢渣废渣。1、该公司固废处理不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2、固废露天堆放,未按照环保要求及时遮盖,导致周边环境被污染,已持续多年。 | 嘉峪关市 | 土壤 | 1.关于举报称“该公司固废处理不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问题的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润源公司于2021年投资4014万元在冶金渣场建设年处理能力80万吨的碳钢渣全流程生产线,2021年8月25日,取得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8月3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除尾渣堆存场地未进行防渗外,其它固废管理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另外,因市场原因,2023年产生尾渣46万吨,外销售25.8万吨,尚未销售20.2万吨暂贮存在冶金渣场内。润源公司利用高炉水渣制做蒸压粉煤灰砖工程项目, 2012年取得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共建设两条5000万块生产线,年综合利用高炉水渣10万吨。该项目除尘灰等固废管理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2.关于举报称“固废露天堆放,未按照环保要求及时遮盖,导致周边环境被污染,已持续多年”问题的核实情况。酒钢冶金渣场始建于1971年,位于酒钢冶金厂区北端,占地3.8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堆存和处置酒钢公司产生的碳钢钢渣、不锈钢钢渣、高炉水渣、高炉干渣等。2005年酒钢集团编制《产品结构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冶金渣场进行环境影响回顾评价,2005年5月23日取得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查意见复函。2010年,酒钢集团编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查意见的函。经现核查,润源公司较好落实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冶金渣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同时为强化扬尘管控,近年来润源公司还不断开展科技创新,探索各类治理途径,持续推进冶金渣场环境治理。自2018年以来,累计投资7200余万元,先后实施了酒钢冶金渣场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渣场生态化环境整治项目、冶金渣场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覆盖物料95万平方米,建设沥青路面8900米,铺设路面砖4.6万平方米,铺设绿化喷淋灌溉管线50000米,建绿化带17800米,总绿化面积已达36万余平方米。通过覆盖抑尘网、边坡喷播草籽绿化、渣堆生态化治理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虽然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维护成本高、难度大。自2022年开始,润源公司大面积采用结壳剂喷洒的抑尘措施,基本形成了分类施治的抑尘治理模式:对历史堆存的短期无法利用的渣堆采用堆体整形,结壳剂喷洒固化抑尘方式进行治理;对短期贮存可利用的渣堆采用抑尘网覆盖的方式进行抑尘治理;对不锈钢渣、高炉水渣,利用其遇水凝固的特点,采取不定期多次洒水、逐层压实的方式抑尘;对高温流体类(如高炉干渣等)不易产生扬尘较大的块状工业固废物料采取喷水冷凝,自然形成固化外壳的方式进行抑尘,截止目前共喷施结壳剂固化31.77万平方米。总体来说在扬尘防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现场核实也发现存在部分未硬化道路洒水抑尘不及时、拉运后覆盖不及时不严密、部分较长时间不动用的区域喷洒结壳剂不及时的问题,在管理的精细化、检查巡查的经常化上还需要加强。2021-2023年润源公司累计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检测11次,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累计开展酒钢冶金渣场土壤检测2次,51项检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要求;累计开展地下水检测5次,30项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 属实 | 对钢渣生产线,严格落实环评要求,于2024年7月30日前建成20000m2尾渣贮存场,所有尾渣全部堆存至该贮存场。严格落实冶金渣场抑尘措施,对高炉水渣、大块钢渣、高炉干渣及时进行覆盖。 | 润源公司已对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对渣场的管理,积极加快问题整改;对高炉水渣、大块钢渣、高炉干渣使用抑尘网进行了全面覆盖,覆盖面积70万平。 | 未办结 | 无 |
| 2 | D3GS202311300030 | 去年铁塔公司在小区11号楼楼顶建立5G基站,存在电磁辐射。 | 嘉峪关市 | 辐核 | 经现场核查,中鹏嘉年华11号楼顶现有通信微基站2座(4个抱杆7面天线),其中移动公司微基站1座(3个抱杆4面天线),电信公司微基站1座(1个抱杆,3面天线),楼下未设置《通信基站电磁场强信号公示栏》。中鹏嘉年华11号楼顶2座通信微基站为2018年建设(4G基站),是该小区建设时配套的通信基础设施,5G基站由原4G基站升级优化建设,基站序号595。 | 属实 | 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加强电磁辐射相关知识科普宣传。 | 市工信局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对中鹏嘉年华11号楼楼顶现有通信微基站周边进行电磁环境监测,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最大值为0.021W/m2,最小值为0.0005W/m2,远低于0.4W/m2的控制限值。并在该楼侧张贴了《通信基站电磁场强信号公示栏》,将监测结果告知居民并进行了电磁辐射相关知识宣传。 | 阶段 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