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示(第六批 2025年8月21日)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六批群众举报件共2件,013号属于大气污染类,为重点关注件,情况部分属实,目前已办结;014号属于固体废物管理类,为重点关注件,情况部分属实,目前已阶段性办结。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六批 2025年8月2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013 |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居民反映: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宏汇公司长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气味刺鼻,尤其晚上气味相当大,有时白天味道也很大,周边居民一年多以来多次向12345投诉但未解决根本问题。另外,宏汇公司五年来未完成环保验收,但是在正常生产运行,对相关手续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存在疑问。 | 嘉峪关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1.举报件中关于有毒有害气体的问题不属实。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2.举报件中关于异味的问题部分属实。今年12345共接到对该公司同类投诉2次,均已办结,办理回访结果为认可和基本满意。该公司无组织污染物中含有硫化氢、氨(氨气)、非甲烷总烃等产生异味的物质,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周边人员有可能会嗅到异味,引起感官不适。8月22日至24日,对该公司开展了厂界无组织监测,监测结果达标。3.举报件中关于五年未完成环保验收的问题属实,但环保手续不合规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利用装置实验项目于2015年4月获得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2015年4月开工,2018年5月竣工,受煤焦油金属离子脱除效果差、干馏油尘分离工艺瓶颈等因素影响,设备无法稳定运行,不具备验收条件;2020年6月,解决了煤焦油金属离子脱除问题;2020年7月,完成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已验收的部分工艺段投入生产;2024年4月,解决了干馏油尘分离工艺瓶颈问题;2024年5月,委托三方验收;2024年6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停工整顿并调查事故原因,延误验收工作;2024年11月,因建设内容有变动,编制《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利用装置实验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2025年3月,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通过专家审核;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原煤储运装置、提质煤储运装置、干馏装置等系统环保设施的验收监测,剩余煤焦油分离系统加热炉因工况不稳定,铁路线改造导致输送原料煤部分受限延迟验收,计划于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剩余部分验收工作。 | 部分属实 |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实验项目自建成后,受技术条件限制,部分工艺段无法正常运行导致不具备验收条件,只对能投运的工艺段开展了阶段性验收。直至2024年4月初步解决技术困境后,受生产安全事故和建设内容发生变动等因素影响,该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和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今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论证不属于环评重大变更情形后,开始组织验收监测,计划10月底前完成剩余部分验收工作。 | 已办结 | 无 |
2 | 014 | 嘉北工业园区九龙矿业公司的1万多吨尾矿倾倒在悬臂长城北侧空地。 | 嘉峪关市 | 固体废物 | 举报件中反映的悬臂长城北侧为悬臂滑雪场,现已停业,院内空地无堆存的工业固废。滑雪场毗邻S06酒嘉绕城高速嘉峪关隧道,隧道旁设有项目指挥部,指挥部北侧区域为军事管理区,未发现倾倒的工业固废。经无人机巡查,在悬臂长城南侧,S305道路与G312道路交叉口西北方向约1.5公里处戈壁滩区域发现固废痕迹,区域内倾倒大量工业固废及少量建筑垃圾。举报件反映的九龙矿业公司为嘉峪关市九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嘉峪关市九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厂房、土地、设备、设施及厂内堆存的部分矿石原料、尾矿渣等整体转让至嘉峪关明瑞祥矿业有限公司,明瑞祥矿业公司利用原有生产设施继续生产,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调查发现,明瑞祥矿业公司厂内目前堆存历史遗留及接手后产生的尾矿渣约2万吨、矿石原料约0.5万吨、铁精粉产品约0.9万吨。受市场价格影响,该公司于2024年停产至今,目前经营主要以出售堆存的铁精粉为主。经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明瑞祥矿业公司分别与嘉峪关市万泰建材有限公司、嘉峪关康泰新兴建材有限公司签订铁尾矿综合利用协议书,明确无偿赠送尾矿渣用于生产建材制砖等协议内容;与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铁尾矿销售合同,明确售卖尾矿渣用于水泥生产等内容。尾矿外运记录台账显示,明瑞祥矿业公司2022年至2025年期间向3家公司共拉运尾矿渣3466车约3万吨。结合举报件涉及的区域情况,明瑞祥矿业公司厂内堆存的尾矿渣基本无板结情况,而案件现场的工业固废板结情况严重,估算倾倒时间已超过5年,综上所述无实际证据指明明瑞祥矿业公司随意倾倒工业固废。 | 部分属实 |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无指向嘉峪关市九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证据及相关台账资料,且目前已超过其生产经营期间环境违法行为的追诉期。 1.针对案件现场发现的工业固废,将结合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统一纳入清理整治范围,尽快完成相关区域工业固废清理拉运。市生态环境局与嘉峪关明瑞祥矿业有限公司积极沟通,该公司表示愿意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我市对倾倒的工业固废进行清理拉运。2.市城市管理局已委托社会第三方施工单位对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覆盖、妥善处理。3.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悬臂长城建筑垃圾倾倒点及周边区域的巡查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工程渣土、装修垃圾产生情况,确保建筑垃圾监管“源头不流失、运输不乱倒、处置按规定”。4.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工业固废的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