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5 17: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1年,嘉峪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依法治市委员会等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审议重要文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细化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安排33项具体措施并逐项分解,切实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推进、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学习培训,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一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4次。二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严格落实《嘉峪关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做到“凡提必考”“凡晋必考”。先后对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以及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12批次149名处级、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和法治知识考试,进一步筑牢了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紧盯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全市82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与测试,各行政执法单位均结合实际组织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测试。

(三)加强制度建设,决策程序依法依规。一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2件、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件(均为正式项目、调研项目各1件)。《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已完成起草任务,按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嘉峪关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管理制度,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公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保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2021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清理规范性文件73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加强重大决策制定与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制度,制定《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年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协同推进实施方案》,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统筹安排,实行规范化清单化管理。实行重大项目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2021年确定市级领导包抓重大项目50项。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广泛聘请法律顾问,全市党政机关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69件,重要涉法性文件110件,有效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四)持续深化改革,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68%,企业开办审批时间总体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对2001年以来省政府24批次下放的28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01项备案事项承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均与政府脱钩。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目前我市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率达99.7%,高频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嘉峪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纵深开展。累计公布7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涉及证明事项433项;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单位达31家,占所有承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单位总数的75%。2021年,全市各部门采用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1.4万余件,有效缓解了“多头跑”“来回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社会公众对我市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加强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通过组建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选聘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人员培训、实行被纠错行政执法案件定期通报等“十大”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合法、规范开展。二是全面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印发学习宣传方案,通过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组织一场交流研讨、编印一本学习资料、发起一轮集中宣传等“六个一”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规范执法意识。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全部列入监督范围。选聘30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其中企业家代表15名),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家代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对被撤销和确认违法的案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向相关单位通报被纠错案件。组织召开执法案件警示通报会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高出庭应诉率,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4.4%。四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积极申报我市示范创建项目。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标准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两个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六)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研判预警,认真开展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扎实开展“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风险防控。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创建活动,我市1个司法所、1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207件,调解成功3206件,调解成功率达99.97%。三是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抽调执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免费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20次、体检企业296家。2021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服务站、服务室)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万人次,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839件。

(七)打造阳光政府,各方监督全面落实。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和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5.7万条。二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答复询问、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重视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并及时办理、反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三是全面加强内部专项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切实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和重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与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以及社会公众日益提高的法治意识相比还有差距,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新媒体普法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形式不够丰富。

2022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在坚持每月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按要求组织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认真落实“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治学习的实效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是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五大程序”制度,重点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前置程序的落实,尤其是对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重大决策,做到广泛、深入听取群众和各利益相关方意见。对已实施的重大决策,定期开展决策后评估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及时优化调整决策内容和方向。

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在认真组织全市性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与测试的同时,严格督促各部门开展该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测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将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从严落实行政执法被纠错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充分发挥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认真组织特邀监督员参加执法监督活动。

四是进一步落实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对部门考核中的权重。落实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纵深推进。

五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效能。实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精准落实。在运用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微视频、微动漫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共同监督、全面认可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及成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