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5 1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谋划、科学实施,主动作为、持续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推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谋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先后4次作出批示,主动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印发《嘉峪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需要着力推进的8个方面31项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强化督察整改。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印发整改工作方案,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6月份组织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单位进行了全面督察。

(二)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多措并举抓学习。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会前学、专题学等方式组织学法。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法9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时代政法大讲堂4期。二是干部任前抓考核。对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17批次417名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和法治知识考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4批次900余人。三是创新方法抓宣传。在《法治日报》刊登《“天下第一雄关”的法治之路》专题文章;甘肃省电视台《今日聚焦》栏目播出《法治雄关向幸福进发》节目;《甘肃日报》专版报道《良法善治绘就雄关幸福底色》;《甘肃信息要事跟进》929期刊登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嘉峪关日报》连续刊发经验材料9篇;嘉峪关广播电视台系列报道6期,有效发挥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三)健全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决策事项、范围、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

质量和效率。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二是建立法治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组织对全市各类涉法性文件、协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今年,共审查协议、合同51件,审查备案规章、规范性文件24件。

(四)持续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打造“无证明”城市。深入开展“容缺受理”“不来即享”“最多跑一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陆续扩大清单范围,5次公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63项,全市采用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18900余件。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登记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大力实施全程“线上办”,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特殊重要事项预约办理和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各类市场主体已发展到27752户,注册资本900.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75%、7.77%。三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将工商登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业务全部向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上集中,推行全程电子化改革。在“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办理涉及“证照分离”4种改革事项企业登记业务252件。

(五)加强立法引领,夯实全面深化改革基础。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立法计划和重大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机制,建立群众意见采纳反馈制度,确定10个基层单位作为立法联系点,听民意、纳民智。三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出台了《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正在按法定程序审议,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正式执行。四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和有效期等制度。今年,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规章1部,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接受各部门报备10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40件,其中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64件规范性文件,保留47件,废止或失效10件,修改7件。

(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实行“三项制度”。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案卷评查与观摩交流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公示行政执法主体45个,行政执法人员1207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76名,行政许可案件18424件、行政处罚案件793件;配备执法记录仪838台;法制审核人员82名。二是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三是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和执法人员名录。共开展涉及社会粮食流通、生活饮用水、旅游行业等抽查事项39个批次,抽查对象1484户,已公示1134户,350户正在抽查中。

(七)强化行政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结7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处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6件。三是诚恳接受各界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定期报告重点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今年,组织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12件。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均衡,个别单位认识还不到位,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亟待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健全;四是法治宣传方式比较单一,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强。

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五是抓好“关键少数”,提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能力。六是加强依法防控能力建设,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