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3 10:15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长城区东安社区服务中心为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长城区下属的二级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负责卫生体育、教育科普、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长城区东安社区服务中心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比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78.30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1.77%;总支出177.28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增长1.37%。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增。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0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本部门2018年度末结转和结余1.02万元,较上年增加0.68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8.30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1.77%;总支出177.28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增。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增。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社区专项经费、社区党建经费调减。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28万元,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图2: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43万元, 较上年增加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01.85万元,较上年减少6.2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专项经费、社区党建费调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包括聘用人员、网格员工资、创城奖及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社区党建经费、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图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8.30万元,支出17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收入与支出的差额原因在于印刷费、差旅费等的结余使支出相应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 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区无此项支出,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总额6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5万元,非流动资产36.49万元。

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为36.49万元,比2017年增加20.42万元,主要是盘盈19.82万元,新增打印机、移动硬盘等0.6万元。

2018年年末其他应付款32.33万元,比2017年年末其他应付款增加1.82,增加原因是十九大维稳、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态管控等经费的拨入。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安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为1.7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98.35%,服务采购为0.024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65%。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及中共嘉峪关市委文件嘉发[2014] 87号《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各区及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社区对2018年度社区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党建经费5万元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表显示,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数低,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社区专项经费预算数20万元调整为10万元,社区党建经费预算数10万元调整为5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考核,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各项指标基本完成。2018年度东安社区专项资金一是执行预算制度到位。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款专用;三是账务核算到位。账务核算及时规范。

绩效评价结论:经自评,东安社区2018年度综合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良好。其中预算完成率满分2分, 本社区得分1分,主要是差旅费、印刷费等的结余;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得分3分,原因有部分制度社区不适用,没有健全相关制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5分,得分14分,原因是社区服务有提升的空间,满意度还需提高。2018年我社区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总体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对专项经费,如社区工作专项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我们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合理,同时也使每一笔资金都发挥了最大的效益,为社区开展正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绩效评价理念还不是很清晰,下一步加深认识。二是公务卡使用力度还应加强。今后严格按照财政局公务卡使用范围和要求,认真执行相关公务卡使用规定,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内控长效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专项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科学管理、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和履行单位职能,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工作任务,严格管理现金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合理、安全、有效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工资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是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此类下设10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土地有偿使用支出、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