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长城区大众社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3 09:06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长城区大众社区服务中心隶属中共嘉峪关市长城区委员会(区行政)管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负责卫生体育、教育科普、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长城区大众社区服务中心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社区设置党办、综治、计划生育、社保、民生、民政办公室。

大众社区为财政拨款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8人,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2人,与上年相比科级干部增加1人,一般干部减少1人。其他人员28人,其中进村进社人员1人,社区聘用人员16人、原社区工作人员1人、原社保员1人,联防员7人、网格员2人,与上年相比聘用人员增加1人,联防员减少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187.33万元,支出总计186.1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9.13万元,增加11.37%,支出增加17.93万元,增加10.6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奖励金调整、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在编人员养老保险2018年开始缴纳。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87.3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86.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186.13万元。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20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8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单位:万元)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3万元,占100%。

图3:支出决算(单位: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3万元,增加11.3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奖励金调整、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5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动2人停缴养老保险、进村进社人员单位养老保险不缴纳10月底调减。社区专项经费调减。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3万元,增加10.6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奖励金调整、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7.45万元,减少3.8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动2人停缴养老保险、进村进社人员单位养老保险调减。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86.13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动2人停缴养老保险、进村进社人员单位养老保险调减。

图5:财政拨款支出(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8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奖励金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0.28万元,较上年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办公费和劳务费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包括聘用人员、原社保员、网格员等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社区党建经费、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单位:万元)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3.58万元,支出18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社区专项经费预算数20万元调整为10万元,社区党建预算数10万元调整为5万元等原因,使支出相应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 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区无此项支出,与2017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社区无该项费用,与2017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社区无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无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无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无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支出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 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众社区国有资产占用总额17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1万元,非流动资产166.48万元。大众社区固定资产166.48万元。大众社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大众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6万元。比上年减少 14.26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购置、办公耗材、印刷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和项目自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2018年专项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服务职能和便民设施的正常运转;保障社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双拥共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科普、侨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有序开展,支出用途严格按照专项经费支出相关制度执行。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自评得分为98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