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区利民社区服务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3 11:15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利民社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负责卫生体育、教育科普、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利民社区服务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8人,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7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3人),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其他人员31人,其中:社区聘用人员15人,零就业人员7人、网格员2人、联防员2人、流动人口协管员2人、社保员2人、残联专干1人,比上年增加1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民社区2018年度收入总计185.99万元,支出总计183.1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89万元,增长9.98%,支出增加5.6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由于聘用人员工资增涨和保险基数增加。

  

  利民社区2018年度收入合计18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9万元,占100%。

  

  

  利民社区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6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民社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9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增涨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1 人调离。

  

   利民社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增加及社会保险基数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1 人调离。

  

   利民社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83.16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利民社区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万元, 较上年增加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增加及社会保险基数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75.26万元,较上年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7〕69号文件精神,对公用经费的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利民社区服务中心2018 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区无此项支出,与2017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利民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社区无该项费用,与2017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社区无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无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无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无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支出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利民社区服务中心2018 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利民社区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利民社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利民社区2018年国有资产总额8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4万元,非流动资产81.54万元。

  利民社区固定资产81.54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利民社区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利民社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社区建设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所需经费支出,支出用途严格按照专项经费支出相关制度执行。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自评得分为92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