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09: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信息公开任务,拓大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救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自决定形成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了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将网站栏目、微信平台信息报送内容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并明确提出报送更新的时限要求,保障了信息公开内容的落实。各相关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由专人负责统一在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并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和监测保密审查。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规范管理要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各项要求,坚持做到先审后发,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部门网站建设,根据信息公开需要调整优化网站栏目,细化了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了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救灾减灾信息等栏目。利用新媒体传播与更新速度快、互动性强的优势,开设嘉峪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推送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知识、以案释法、部门动态、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组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手册、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通过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和政府服务网,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公布后,在政务微信平台开设栏目全方位开展专题解读,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监测预警。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突发事件,及时通过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回应关切,发布官方信息,通报进展情况,避免不实信息发酵、扩散。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全天受理12350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对电话举报及来信来访案件,逐一登记造册,核实处理,及时反馈。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明确办理条件、流程和时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嘉峪关平台公示。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二是推动救灾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救灾信息公开栏目发布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规范性、政策性文件配套解读、重要会议精神解读,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重大舆情及相关热点问题的回应,及时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救灾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5

-208

2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26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12

28

行政强制

0

5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67.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还存在发布不及时的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内容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职责,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微信、广播、电视、公示栏、手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的提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严格落实。加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