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气候干燥、大风天气频发,我市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随着气温迅速回升,春耕春种全面展开,烧田埂草、燎地边等野外随意用火现象屡见不鲜,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也将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全市林草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全市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守法律法规。森林火灾发生面广,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并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规定:一是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三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防火命令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二、严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风险。请自觉遵守防火禁火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做到“十不准”“五不烧”,坚决防止因开垦烧荒、烧田埂、林区玩火等野外用火行为引发林草烧毁事故。积极倡导“献一束花、植一棵树”等文明祭奠方式,严防祭祀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火灾。同时,加强对儿童、老人及特殊人群的教育与看管,避免因玩火、失智行为引发林草火灾。
三、全民参与防火,共筑安全屏障。我们要牢固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良好氛围。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 12119 。
绿水青山需共护,防火责任在人人。让我们携手行动,以文明之举守护生态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住蓝天碧水、绿野繁花!
嘉峪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