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应急预警信息(2023年第12期)重要天气提示

发布日期:2023-04-13 17: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一、天气趋势

受高空锋区东移影响,4月14日13时至21时,我市将出现平均风力6-7级、阵风8级以上大风扬沙天气;另外15日午后至傍晚我市仍将出现平均风力5-6级、阵风7级以上大风扬沙天气。请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防范大风沙尘天气对市政设施、交通运输、设施农业等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对策建议

1.全市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驻嘉单位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工作。

2.大风沙尘天气易造成横风、能见度降低,对道路交通运输有较大影响,公安、交通运输、机场、高速公路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3.各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露天广告牌、行道树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做好加固工作,提醒行人出行请使用防风用品,减少骑行,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4.住建局、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棚架和施工围挡等巡查、加固工作。

5.大风沙尘天气对设施农业影响较大,农业农村、郊区办及三镇要提前排查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安全隐患,做好温室大棚设施整修、加固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灾情。

6.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提醒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设 施设备检查维护力度,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检查维修。户外施工作业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等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7.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跟进发布预警信息。

8.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信息、及时跟进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大风沙尘天气造成的影响。

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灾害影响情况,及时落实相关防御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