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18: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中小型水库、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行政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予以印发。

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若公示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由接任对应职务人员自动接续履行防汛抗旱责任,确保责任链条不断档、工作衔接不缺位。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工作定位,紧紧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核心目标,抓早抓小、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各项防控应对措施。

汛期期间,务必坚守岗位、压实责任,紧盯山洪灾害防御、水库安全度汛、重点河段险工险段管控、城市防洪排涝等关键领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全面抓好监测预警发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叫应叫醒、群众转移避险、受灾人员安置等全链条工作,全力以赴筑牢防汛抗旱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监督电话:0937-6269189

附件:1.2026年全市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

          2.2026年全市重点河流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docx

          3.2026年全市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docx



嘉峪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