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5 16: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规定,对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满复评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

经企业自评、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标准,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