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17: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优化应急管理专业技术力量,落实专家库成员动态进出机制,发挥好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专家聘期即将届满的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重新公开选聘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类型

在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火灾防治、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科技信息化等行业领域从事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聘范围

甘肃省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社会各界中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各类技术人才。已经被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聘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吸纳为嘉峪关市应急管理专家。

2020年公布的嘉峪关市应急管理专家(嘉应急发〔2020〕48号)聘期届满后自动解聘,需按程序重新申请入库。

三、选聘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品德良好,政治立场坚定,同时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纪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二)热爱应急管理事业,熟悉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或特殊工作需要的,可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深入现场开展实地检查、参与应急救援,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特殊专业的资深专家,能够胜任委派任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方式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通过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www.jyg.gov.cn/yjj/)下载并填写《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表(2023版)》,经本人确认签字,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嘉峪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性材料。申报人员须将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结束,以寄出的邮戳或凭单时间为准。 

(三)邮寄地址

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综合办公楼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收,电话:0937-6263673,18298991090

(四)备份邮箱

邮箱:xgyjfg@126.com,邮件主题为:专家选聘+姓名,报名材料以邮寄的纸质材料为准,邮箱仅为资料备份。

五、选聘程序

(一)审查审定

材料初审由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主要审查材料提交是否符合要求,并根据人员申报专业进行分类。专业审查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审查,最后汇总形成拟聘用专家名单。

(二)公示公告

市应急局将拟聘任专家名单在市应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三)正式聘用

市应急局将公示无异议专家纳入嘉峪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六、应急管理专家职责

(一)参与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重要文件的起草论证;为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重大事项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治提供技术措施、管理方法等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参与全市各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督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验收,为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现场救援指导和技术服务;为火灾防治、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与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技术审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论证;参与应急预案评审、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评估调查等技术审查工作;

(四)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信息化建设以及培训考核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其他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的工作任务。


附件:1.嘉峪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doc

       2.嘉峪关市应急管理专家类型和专业类别分类表.doc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