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嘉峪关市部署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嘉峪关市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整治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管敷衍塞责、核查整改相关平台疑似问题应付了事、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消极应付等突出问题;二是灾情报送不规范问题。着力整治自然灾害发生后重救灾轻报灾、灾情统计更新时效性不强、非工作时间特别是节假日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突发灾情报送不及时,以及因审核把关不严、会商不及时、指标理解不到位造成的部分核心灾情指标数据骤增骤减、救灾资金核算差异过大等问题;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围绕救助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环节开展整治,着力推动解决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信息公开透明不够、重分配轻管理、重材料审核轻入户核查、审核走形式、公示走过场、一批了之、一拨了之,以及救助方案不详实、台账资料不齐全,特别是救助对象不精准、标准掌握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背后可能存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特别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滞留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3月底开始至11月结束,分谋划部署、自查自纠、抽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等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