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强监管 优服务——市运管局学习宣贯《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日期:2022-04-28 1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运管局(城市公交管理科)

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安排法规科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对修订《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69条。此次修订基于原《条例》基本框架,新增了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出租汽车”管理服务的章节,将“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与新增的“出租汽车”合并调整为“道路旅客运输”。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管理职能。《条例》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对《条例》中有关部门的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将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调整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将其行政职能分别划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二是调整了管理范围。根据全省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调整和道路运输发展实际,明确适用范围为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三是优化了审批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运输货运站经营、汽车租赁经营由许可改为备案制。四是更加突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在《条例》中设“道路运输安全”章节,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单位负责人强调《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的一部《条例》。作为道路运输工作人员一定要熟悉《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及内涵,严格依法行政,把《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求各科室要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网络、车载媒体、户外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驾驶员增强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城市公交管理科 牛芊芊)

(学习宣贯《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现场        摄影  牛芊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