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医保基金监管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经各相关单位推荐、市医保局严格审核,最终确定1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聘期为两年。
一、人员名单
刘仓年、郭新华、王广里、顾彩霞、周燕、狄慧、孙健洲、马小文、龚彩红、窦翔。
二、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1.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监督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
3.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和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
4.广泛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5.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研讨等活动,受邀参加市医保局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6.依法依规开展其他有利于医保基金安全的工作。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