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贯彻医保政策及咨询解释工作。
(二)服从局党组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经办事项。
(四)负责医保中心日常运转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业务经办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流程,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六)负责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定点申请的受理、组织评估、公示、报批备案、协议签订、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协议管理工作和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工作。
(七)负责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待遇审核及基金运行、风险防控等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八)承担全市异地就医结算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
(九)配合做好全市医疗保障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稽核工作。
(十一)负责拟定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指标。
(十二)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年终考核。
(十三)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障参保人权益。
(十四)负责医保业务经办复审、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十五)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综合经办科、稽核科2个内设机构。
综合经办科主要职责:负责医保中心日常运转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业务经办工作;建立和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流程,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确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管理和考核;负责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待遇审核及基金运行、风险防控等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异地就医结算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医疗保障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相关工作。
稽核科主要职责:承担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稽核工作;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稽核;负责协议医疗机构医师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年终考核;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障参保人权益;负责医保业务经办复审、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