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专项摸排的公告
为健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服务供给体系,规范失能评估与护理服务机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保障失能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医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护险失能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专项摸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排范围
(一)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有意向申请承担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业务的医疗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商业保险公司。
(二)护理服务机构:有意向申请承担长护险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养老机构、居家护理服务组织。
同一机构不得同时申请评估和护理两类业务,已经兼营的要
在申请前自行剥离。
二、基本条件
(一)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近3月内无停业或歇业记录;
2.具备固定办公、评估场所及开展评估工作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管理维护人员;
3.评估人员配置达标,持相应资质并经培训;
4.信息系统具备与医保经办系统对接条件;
5.服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等制度健全。
(二)护理服务机构
1.已取得相应执业许可或完成备案手续;
2.服务场地、床位配置、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符合规范;
3.医护、护理员、康复人员配置齐全,持证上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4.信息系统具备与医保经办系统对接条件;
5.服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等制度健全;
6.能够提供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等相应服务。
三、报送材料
1.《嘉峪关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摸排登记表》(附件1)、《嘉峪关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机构摸排登记表》(附件2);
2.资质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备案凭证等);
3.场所、人员、设备、制度等佐证材料(清单式装订)。
四、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摸排主要为征集机构意向、摸清全市机构底数,摸排登记不等同于取得长护险定点资格。后续定点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甘肃省医保局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另行组织实施。
2.各机构须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摸排登记资格,并记入后续定点申请负面记录。
3.摸排结果将作为我市长护险定点机构空间布局、服务协议签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报送地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19室(和诚西路271号综合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魏莹
联系电话:0937-6788060
附件:1.嘉峪关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登记评估机构摸排登记表.xls
2.嘉峪关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机构排摸登记表.xls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