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相关规定,我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
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相关约定,对存在违规违约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协议处理,现将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约行为处理情况
1.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四十二分店2025年2月存在使用非本统筹区电子处方为183人次参保职工结算门诊统筹医疗费用14696.86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240.02元、个人账户支付10377.84元、共济账户支付79元)。违反了《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十二条和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协议约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取消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四十二分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服务资格,拒付2025年2月职工门诊费用14696.86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240.02元、个人账户支付10377.84元、共济账户支付79元)。
2.嘉峪关康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旅别院分店2025年1月处方药销售记录中存在超量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医保资金支付286元。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协议约定,扣回嘉峪关康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旅别院分店超量销售处方药支付的医保资金286元。
3.甘肃雄关百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三分店2025年1月处方药销售记录中存在超量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医保资金支付232元。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协议约定,扣回嘉峪关康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旅别院分店超量销售处方药支付的医保资金232元。
4.嘉峪关市德润堂药房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未按规定分区摆放、视频监控设备关闭。违反了《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协议约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暂停嘉峪关市德润堂药房医保刷卡结算1个月进行整改。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深刻汲取上述案例教训,引以为戒,立即对照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严格遵守医保服务协议规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杜绝违规操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二是严格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的管理,执业药师必须在岗履职,认真审方验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坚决不予调配发药。同时,加强对医保结算凭证的管理,防止冒名结算等违规行为出现。
三是加强对医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准确把握医保支付政策要求,规范医保结算操作流程,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违规违约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中心将持续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大数据智能监控等多种手段,对各类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协议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欺诈骗保的,将按规定移交上级部门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