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嘉峪关市许丽娟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业务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
协议约定,“嘉峪关市许丽娟诊所”提出申请,自愿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终止其医保结算服务。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嘉峪关市许丽娟诊所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惠民街电业局2号
社会信用代码:92620200MA73L5JM1F
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