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嘉峪关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开通门诊统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评估准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分布规划,现将2025年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开通门诊统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1.本市辖区内已获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满2年,实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
2.2024年定点零售药店年终考核得分均高于95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种类大于800种以上;
3.符合基本医保医药资源配置规划。
二、申请时间方式地点
1.申请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2.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线下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3.申请地点
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14办公室(嘉峪关市人社局一楼)
三、申请材料
1.《嘉峪关市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服务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含GSP)、营业执照(连锁药店还需提供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3.法人及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
4.执业药师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其劳动合同;
5.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其劳动合同;
6.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7.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医保结算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文本;
8.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接口测试报告;符合门诊统筹管理要求的药店管理信息系统截图3张;对药品、医用耗材购进、使用、存货等环节实行计算机实时管理截图3张;药品追溯码信息上传截图3张。);
9.药店现销售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清单和统计表;
10.与本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处方流转协议;
11.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2.承诺书(承诺提交资料真实、遵守医保相关规定等)。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2023年、2024年存在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的;
2.2024年至今受到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
3.2023年、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履约期间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
4.2023年、2024年受到医保部门约谈的;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受理咨询电话: 0937-6205153
附件:嘉峪关市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服务申请表 .xlsx
嘉峪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