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2 08:50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嘉峪关市委、市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37-6226005、0931-8418642)、电子邮箱(289517463@qq.com,zgb8418642@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五十七项问题

问题表述:全省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工作不到位。按照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应达到30%,但实际占比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26.8%下降到2022年的24.1%。2022年全省公路货运量近6.4亿吨,占比达到87.9%,兰州、酒泉等物流枢纽重点城市“公转铁”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和铁路货物运输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整改验收单位: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

整改情况:对照《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自查,形成《嘉峪关市新能源发展工作推动情况的自查报告》报省能源局。报告系统分析我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结果显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265.98亿千瓦时)的25.3%,较2019年提高13.6个百分点,预计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将达到98亿千瓦时,较2024年增长30.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预计262亿千瓦时)的37.4%,占比提高12.1个百分点。为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纳作出积极贡献。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钢铁、水泥等行业加强监测引导,倡导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支持企业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其中,甘肃东兴铝业嘉峪关分公司预计2025年总用电量为181.33亿千瓦时,绿电消费量将达97.19亿千瓦时,绿电消费比例为53.6%,圆满完成了省级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性消纳考核目标。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与储能配套。持续深化“标准地”“一网通办”审批改革,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项目落地效率。目前,全市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99.4万千瓦;电源侧储能并网规模为22.2万千瓦/44.3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50万千瓦/100万千瓦时项目已全面建成,具备并网条件;酒钢集团240万千瓦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全部建成,其中120万千瓦已并网,剩余120万千瓦具备并网条件。加快构建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路网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112公里,等级公路占比达到99.2%。大力推动运输装备清洁化转型,全市出租车总量为811辆,其中“油气两用”双燃料车720辆,纯电动新能源车91辆,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100%,新能源车辆占比为11.22%。全市公交车辆共计133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99辆,天然气公交车34辆。公交领域清洁能源使用率为100%,新能源车辆占比74.4%。同时,通过补贴政策加速老旧运营货车淘汰更新,2024年审核通过41例,补贴184.6万元;2025年已累计审核54例申请,补贴384.5万元。加快推进嘉峪关国际智慧物流综合枢纽暨国际矿产品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嘉峪关城市西北部的大草滩、黑山湖区域,总面积约8000亩,建设期限5年,估算总投资42亿元。截至目前,子项目甘肃金通雄关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完成兰州铁路局接轨、可研及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兰州铁路监管局行业审查,省发改委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河西地区规模最大的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区,多式联运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力度持续提升,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运输装备清洁化转型,完成《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推动落实交通结构调整。第57项整改任务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