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旅游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17 16: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何斌燕

为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制定本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委是抓好党建工作的龙头。党委每月要按时召开党委会或党支部书记会、并定为党建工作日,学理论、学政策、学知识,对本月的创建工作进行安排。  

二、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副书记要切实做好全局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向党委或书记汇报。  

三、党委委员按照党委分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定期向书记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党委书记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每月要有1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在党委领导下,认真抓好党建的具体工作和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时向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  

六、党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