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旅游局保密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19 15:3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保密工作管理,规范保密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保密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密级材料,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资料;不携带秘级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密级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秘级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二、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和保管,一律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三、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秘级文件要在三天内处理完毕。 

  四、所有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传阅、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五、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六、翻印、复印的文件(资料)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其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进行登记留档。复印件与原件一样按照公文处理办法严格管理。 

  七、印刷秘密文件、资料时,要到市委保密局指定印刷厂印刷,不得私自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及营业场所印刷。 

  八、在办理干部任免、调动、待遇、干部审查、党籍问题等工作中,未经组织批准公布,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 

  九、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科室(所)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 

  十、加强内部明电保密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定期销毁,严禁扩大范围外传文件。 

  十一、加强会议保密管理。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属内部会议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不得随意散播。 

  十二、工作变动时,应自觉清退分管的文件、资料和材料,不得自行带走。 

  十三、加强纵向网、价格信息网保密管理。实行专人专机,严格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制。 

  十四、加强微机保密管理。涉密材料完成打印后,要及时存放到其它介质上,并采取加密措施,存放到安全地点。临时存放在微机硬盘中,要采取稳妥地加密措施,防止其他人调阅。禁止在能进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上存放内部处理文件及资料,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互联网。 

  十五、文秘人员对收到和印发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整理、清退。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资料等,凡需销毁的文件、刊物和资料,必须交回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送市保密局指定的文件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十六、涉密计算机、密码机发生故障,须由局办公室统一送市保密局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十七、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密、泄密和损失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