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嘉峪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嘉政公开办发〔2023〕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2年,市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质量。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开情况: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有新闻动态、工作职能、领导简介、科室职责、预决算、行政审批、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政策法规、执法检查等,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95条。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微信公众号公开情况: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主要为文旅政策、旅游资源、文旅活动、通知预告等,特别是针对新冠疫情,我局及时通过公众号向群众发布疫情防控措施及线上文旅产品。截止12月31日共有粉丝11644人,全年共发布各类文化旅游信息709条。其他新媒体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积极通过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及公开我市文旅信息,全年,通过抖音发布信息115条,通过快手发布信息120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5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人员、机制等方面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完善我局信息报送、公开、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的信息三级审签模式,确保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准确、及时高效,群众满意。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嘉峪关市文旅局构建了以嘉峪关市文旅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公开载体,嘉峪关文化和旅游局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为补充的信息公开矩阵,较好的满足了群众及游客获取文旅信息的需求;安排专门科室及人员定期维护部门网站及相关平台。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公开,及时有效将涉及群众文化旅游的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严格按照我局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审核,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撰稿能力,确保发布及公开的信息内容严谨准确。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发布渠道,同时加强抖音、快手、微博等渠道的信息发布,确保群众能多渠道了解我市文化旅游方面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3件,分别是第76号《关于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嘉峪关段)建设的建议》、第77号《关于加快我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79号《关于增设北城区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议》。主办市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提案6件,分别是第6号《关于推动全市旅游业提质增效的提案》、第41号《关于加强我市境内田野长城保护的提案》、第44号《关于建立嘉峪关文化传承教育基地的提案、第46号《关于规范文物标识牌的提案》、第51号《关于推动非遗保护与传承利用的提案》、第61号《关于组建旅游志愿者团队,提升旅游服务软实力的提案》。主办市政协九届六次建议5件,第18号《关于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嘉峪关段)建设的建议》、第18号《关于征集嘉峪关长城文化油画作品,举办嘉峪关长城文化精神油画展的建议》、第24号《关于申报嘉峪关锁阳国家地理标志的建议》、第36号《关于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增强市民对文化艺术获得感的建议》、第3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统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议》。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达到100%,委员满意率100%,办理工作已圆满完成。

二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ww.jyg.gov.cn/wlj/)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937-6322510。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