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22 10:2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随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甘肃省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建立符合文化市场特色的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开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要求

(一)根据我市文化市场发展状况、市场秩序和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的实际情况等,合理确定各文化市场门类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经营行为高发时段等重点节点,提高抽查频次。

(二)科学处理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随机抽查不能代替日常巡查执法、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整治检查。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要严格按照《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的规定,加强日常巡查、保证日常巡查频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随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甘肃省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我市文化市场实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自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的执法人员如果和检查对象有厉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将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分别随机抽取后,及时对场所进行检查,要切实记录检查事项和结果并录入平台系统,确保过程可溯源,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参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抽查中发现严重违规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视情况将其列入文化市场监管警示名单,并及时向市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嘉峪关市文广新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