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酒泉市东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嘉峪关海屿糖餐饮店举办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酒泉市东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嘉峪关海屿糖餐饮店
举办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
嘉文听公字〔2026〕第1号
2026年6月18日,酒泉市东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在嘉峪关海屿糖餐饮店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人的演出地点位于中鹏嘉年华小区3号楼二层商铺,楼上为居民住宅,属于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直接影响的区域。自嘉峪关海屿糖餐饮店试营业以来,楼上居民多次投诉该场所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公安、城管、文旅等部门已多次协调处理并责令整改。上述情况表明,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就该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听证。
一、听证事项
酒泉市东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嘉峪关海屿糖餐饮店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是否应当予以批准。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听证通知书》时间为准,在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
(一)申请人:酒泉市东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二)利害关系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指中鹏嘉年华小区3号楼楼上居民最少3名),均可以向本机关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
(三)相关利益方:嘉峪关海屿糖餐饮店。
(四)相关职能部门:公安部门代表、生态环境部门代表、城市管理部门代表、祁连社区代表各1名。
(五)社会公众:年满18周岁公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限1-3名,报满即止。
(六)旁听人员:自愿报名群众,名额限1-3名,报满即止。
四、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1.参加人产生方式:采取社会自愿报名、听证组织机构邀请等两种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办理听证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下午18时。
五、旁听事项
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允许旁听。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没有发言权,但可以在听证会后通过书面材料向本机关反映自己的观点和意愿。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提前准备好与听证事项有关的意见及证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26681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号五楼文化科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