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4: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各类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3002余条/篇,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99条,通过政务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558条,通过卫生热线、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345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市卫生健康委依申请公开指南,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函、网络、传真申请受理渠道畅通,及时解决群众诉求。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特别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重要论述,务求做到表述规范准确,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四)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改进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内容结构,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建立信息发布至少三级审核机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不断提升平台运维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直接主管,委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业务领域,层层抓好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卫生健康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测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举办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1期。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市财政局对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要求,我委及时对本级及委属各单位2022年部门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支出情况及时进行公示,确保群众对我委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台等公开医院开展的各项诊疗科目、专科服务内容、专家姓名及服务时间;在院内各科设置公示牌,公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人员等基本情况;要求医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胸卡,患者便于了解主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职务等信息。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平台”公示36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的服务内容、机构地址、编码及负责人等信息。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开。我委共梳理各类权责事项324项,其中行政裁决1项,行政处罚203项、行政给予7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许可48项、其他权力33项。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企业22户(次),限期对问题隐患进行了整改,及时编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按照统一、共享、高效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和移动监管APP内,及时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要求等相关内容,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按照年初制定的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通过平台对国抽、省抽下发的的任务,对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妇幼健康、血液安全)等160余家机构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同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平台上报。

四是供血保障信息公开。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献血及血费报销等相关信息35条,通过短信告知献血者本人所献血液检测结果和使用情况共3958条。

五是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信息公开。每季度在嘉峪关市政府网站和我委官方网站发布《嘉峪关市2023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将全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

六是红十字会募捐信息公开。通过我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接收和发放的每一笔款物向社会公示。年内共发布捐赠信息23期。

七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政策信息公开。按照《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和《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要求,分别公示新增奖扶对象135人和新增特扶对象49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仍然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比较单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培训,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深入挖掘各类信息,不仅限于静态数据公开,也包括动态的、互动性的信息内容公开;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媒体等,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