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6 15: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退管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群众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范围

(一)以医疗纠纷为借口,召集或雇佣人员插手医疗纠纷、聚众闹事、打砸医院设施、围堵医疗机构、霸占诊疗区域、在院区内摆设灵堂的行为;长期纠缠、恶意缠访闹访,干扰医院正常运营的行为;辱骂恐吓、敲诈勒索、暴力威胁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二)以“法务咨询”、“投诉辅助人”、“医疗维

权顾问”等相关身份教唆家属拒绝配合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通过挑拨医患关系,煽动患者情绪、有组织地鼓动患者缠访闹访、多头举报、捏造事实向纪检监察及行政部门施压等手段,胁迫医疗机构谋取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及违法团伙线索。

(三)非法拍摄、恶意剪辑通过短视频“曝光”形式来引导舆论,以不实信息抹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并“人肉搜索”医护人员隐私,索取高额“删帖费”,“电话轰炸”、短信威胁医护人员及家属等软暴力行为,胁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满足各类非法诉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四)在医院周边倒卖专家号源、垄断诊疗的违法行为,以欺骗、诱导、胁迫群众就医等侵害群众就医权益的各类问题线索。

(五)非法买卖尸体、尸体器官及违规开具、伪造死亡医学证明行为,在医疗机构强揽护工、殡葬服务欺行霸市的问题线索。

(六)垄断医疗耗材、药品、器械购销,操控医疗机构经营、非法承包科室、无证行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过度诊疗、乱收费、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乱象,谋取非法利益的涉黑涉恶线索。

(七)非法运营“黑救护车”,无资质开展危重病人运转运、强制收费、漫天要价以及暴力抗拒卫生监督执法的行为线索。

(八)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伪造医疗资质、欺诈患者,侵害群众就医权益的违法线索。

(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医疗领域黑恶势力

“保护伞”,直接或间接参与黑恶活动,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干预案件查处等问题线索。

(十)其它影响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举报,举报时间为2026

91日到2027731日。

电话举报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举报电话:0937622097262258256263070

来信/来访举报:嘉峪关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

三、举报须知

1.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

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反映问题线索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3.举报内容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