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医疗废物全收集和全处置体系。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内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
2.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配合做好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3.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定期发布饮用水水龙头水质信息,指导饮用水水质调查、卫生学评价和标准研究。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推动落实国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指南,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环境公害病监测预警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
6.负责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和防护知识。
7.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