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2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统计局

2024年,市统计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始终筑牢法治思想防线。市统计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推进干部职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日常统计业务培训,有助于统计人员深刻理解把握统计的工作方向、原则和要求,切实履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的重大政治责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多次在局党组会上研究统计普法、执法检查等法治建设工作,带头抓好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每年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各类会议、培训和工作中,引导干部职工持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在市统计局网站、嘉峪关日报、雄关统计公众号等平台撰写发表法治署名文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统计法治精神。四是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日宣传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成效,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五是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强化工作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工作。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市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并以优异成绩完成学考任务。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在党校参加依法行政专项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常规统计执法与“双随机”检查方式,对全市27户“四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并对主要统计指标进行剖析讲解,增强基层统计员依法统计责任意识。三是组织2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抽调1名干部分两次参加全省执法检查,实地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市统计局有6名同志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队伍力量得到大力加强。四是积极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市统计局对此次修改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熟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五是高标准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各类专业培训第一课,在年度开展的各专业报表培训会宣讲法律法规6场次,培训人数600余人。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点,集中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共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印有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各类宣传品350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营造了浓厚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学习实效有待提升。日常法治学习对实际效果注重不够,学习时间不够长,学习内容不够精,学习领悟不够深,学以致用不足。二是统计宣传方式单一,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精准度仍需增强,面向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三是法治队伍建设需不断加强,综合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自觉履行、压实压紧统计法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确实增强统计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增强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实地核查、线上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三是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进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田间、进市场、进机关、进校园等“六进”鲜活线下宣传活动,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广泛开展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