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6-07-15 16: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统计局

2025年9月15日至24日,省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对嘉峪关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6年3月2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召开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安排部署会议,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对标对责积极推进整改。截至6月20日,省统计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市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针对“传达学习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了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入脑入心,常态长效。 

(二)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对各类政策文件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内部文件规范性核查工作制度》,明确将涉及企业类、项目类、指标类等文件全部纳入前置核查范围,从制度层面规范数据质量管控和干预行为追溯机制,坚决杜绝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针对“贯彻落实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专题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学习计划,确保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四)针对“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立即停止违规报送行为,以书面形式向各企业发出通知,明确告知企业停止填报。全面排查统计工作的风险隐患,梳理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统计调查、布置统计报表、收集统计数据等违规行为。             

(五)针对“统计业务培训效果欠佳”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统计局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明确年度培训目标、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的培训机制。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统计业务技能,全面提升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全面摸排基层统计人员,梳理基层填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全完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库。

(六)针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统计局健全统计工作人员配置保障机制,稳定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完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报表制度和指导工作,保证统计报表数据质量。 

三、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方面 

(七)针对“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印发《嘉峪关市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市属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范围。由市统计局牵头对市属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履职情况清查工作,确保责任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具体岗位。 

(八)针对“对部门统计工作监督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统计局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并随机抽取部分“四上”企业作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象,有效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深化专题辅导,对部门、重点企业(项目)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统计法治培训,全面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九)针对“严格落实统计法进党校,2024年度此项工作未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上半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授课2场次,有效增强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法重要性的认识和依法统计意识。 

四、统计数据质量及其他方面 

(十)针对“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的统计基础薄弱、数据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指导相关企业立行立改,规范统计台账、完善原始凭证、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数据,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将持续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印发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持续深化统计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常态化。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嘉峪关市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7-6284974;通信地址: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综合办公楼501室 嘉峪关市统计局(信封注明对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735100;电子邮箱: jygtjj@163.com。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将持续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印发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持续深化统计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常态化。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嘉峪关市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7-6284974;通信地址: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综合办公楼501室 嘉峪关市统计局(信封注明对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735100;电子邮箱: jygt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