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保护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生态宜居之保障

发布日期:2023-01-30 09: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统计局

新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把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硬任务,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为目标,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建设美丽新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基础。

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生态宜居的现实保障,2023年,新城镇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各项制度,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乱捉野生动物、乱排乱放垃圾污水和“四烧”等行为,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开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步伐。